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2月

歡迎使用 Anlander Rental(下稱「本服務」)。本服務條款(下稱「本條款」)構成閣下與 Anlander Limited(下稱「本公司」、「我們」)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。使用本服務即表示閣下同意接受本條款的約束。如閣下不同意本條款的任何部分,請勿使用本服務。

1. 服務描述

1.1 服務範圍

本公司透過 rental.anlander.com 網站提供電子設備短期租賃服務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便攜式 WiFi Router(Pocket WiFi)
  • 流動充電器(Power Bank)
  • 其他電子設備

1.2 服務地區

本服務目前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提供。

2. 帳戶註冊

2.1 註冊要求

使用本服務前,閣下須:

  • 年滿18歲或以上
  • 提供真實、準確及完整的個人資料
  • 提供有效的香港身份證號碼作身份驗證
  • 提供有效的付款方式

2.2 帳戶安全

閣下有責任:

  • 妥善保管帳戶登入資料
  • 對帳戶下的所有活動負責
  • 如發現任何未經授權使用,應立即通知我們

3. 租賃條款

3.1 租賃期限

租賃期限由閣下在下單時選擇,並於取機當日開始計算。最短租賃期為1日,最長租賃期視乎設備供應情況而定。

3.2 取機安排

閣下可選擇以下取機方式:

  • 自取:於指定地點取機
  • 送貨:由物流合作夥伴送達指定地址(可能需額外收費)

3.3 還機安排

閣下須於租賃期屆滿當日或之前歸還設備。還機方式包括:

  • 於指定地點交還
  • 安排物流回收(如適用)

3.4 延遲還機

注意:

如閣下未能於租賃期屆滿時歸還設備,本公司將按以下方式處理:

  • 自動延長租賃期,並按日收取延期費用
  • 延期費用將從閣下登記的付款方式自動扣除
  • 逾期超過7日而未歸還,設備將被視為遺失,閣下須承擔全額賠償責任

4. 付款條款

4.1 接受的付款方式

  • 信用卡(Visa、Mastercard、American Express)
  • Apple Pay
  • Google Pay

4.2 按金

部分設備可能需要支付按金。按金將於設備完好歸還後的5個工作日內退還至原付款方式。如設備有損壞或遺失,本公司有權從按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。

4.3 自動續租

如閣下於租賃期屆滿前未有歸還設備,本服務將自動延長租賃期,並按日收取租金。閣下授權本公司從登記的付款方式中扣除相關費用。

4.4 退款政策

取消時間退款比例
取機前48小時或以上全額退款
取機前24-48小時退還50%租金
取機前24小時內不設退款
已取機後不設退款

5. 用戶責任

5.1 正確使用設備

閣下同意:

  • 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設備
  • 不得拆卸、改裝或維修設備
  • 不得將設備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
  • 妥善保管設備,避免損壞、遺失或被盜

5.2 禁止用途

閣下不得將設備用於:

  • 任何違反香港法律的活動
  • 發送垃圾訊息或進行網絡攻擊
  • 存取、下載或分發非法內容
  • 任何可能損害本公司或第三方利益的活動

5.3 設備損壞或遺失賠償

如設備出現以下情況,閣下須承擔賠償責任:

  • 輕微損壞:按維修費用賠償
  • 嚴重損壞或無法維修:按設備重置價值賠償
  • 遺失或被盜:按設備重置價值賠償

賠償金額將從按金中扣除,不足之數將從閣下登記的付款方式中扣除。

6. 責任限制

6.1 設備故障

如設備在正常使用下發生故障,本公司將:

  • 盡快提供替換設備;或
  • 按故障期間的租金比例退款

6.2 服務中斷

本公司不對以下情況導致的損失承擔責任:

  • 電訊網絡中斷或故障
  • 不可抗力事件(包括但不限於天災、政府行為、罷工等)
  •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服務中斷

6.3 最高賠償限額

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本公司就任何租賃訂單的最高賠償責任,不超過該訂單的總租金金額。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間接損失、利潤損失或業務中斷承擔責任。

7. 知識產權

本網站的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文字、圖像、標誌、設計及軟件,均屬本公司或其授權人的財產,受香港及國際版權法保護。未經本公司書面許可,閣下不得複製、修改、分發或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等內容。

8. 終止條款

8.1 用戶終止

閣下可隨時要求終止帳戶。如有未完成的租賃訂單,須先完成歸還設備及結清所有費用。

8.2 本公司終止

如閣下違反本條款的任何規定,本公司有權:

  • 暫停或終止閣下的帳戶
  • 拒絕提供服務
  • 追究法律責任

9. 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

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並按其詮釋。雙方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。

10. 爭議解決

如就本條款或本服務產生任何爭議,雙方應首先嘗試友好協商解決。如協商未能解決爭議,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(HKIAC),按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。仲裁地點為香港,仲裁語言為中文或英文。

11. 條款修改
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。任何重大修改將於生效前至少7日,透過以下方式通知閣下:

  • 於本網站公布更新
  • 發送電郵至閣下的登記電郵地址

修改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即表示閣下接受經修改的條款。

12. 其他條款

12.1 完整協議

本條款構成閣下與本公司之間就本服務的完整協議,取代雙方之前就同一事項的所有口頭或書面協議。

12.2 可分割性

如本條款的任何條款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,其餘條款仍然有效。

12.3 棄權

本公司未能或延遲行使本條款下的任何權利,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。

13. 聯絡我們

客戶服務

如閣下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聯絡我們:

電郵:contact.us@anlander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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