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條款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4月28日
歡迎使用 Anlander Rental(下稱「本服務」)。本服務條款(下稱「本條款」)構成閣下與 Anlander Limited(下稱「本公司」、「我們」)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。使用本服務即表示閣下同意接受本條款的約束。如閣下不同意本條款的任何部分,請勿使用本服務。
1. 服務描述
1.1 服務範圍
本公司透過 rental.anlander.com 網站提供 4G 路由器租賃服務,目前上架產品包括:
- TP-Link MR400 家居 4G Router(AC1200 雙頻)
- TP-Link MR100 家居 4G Router
- TP-Link M7350 流動 4G MiFi 蛋
- CONVEN 20000mAh / UGREEN 48000mAh 移動電源
- Honor Choice iKANOO Speaker Pro 藍牙喇叭(30W、IP67)
1.2 服務地區
本服務目前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提供。
2. 帳戶註冊
2.1 註冊要求
使用本服務前,閣下須:
- 年滿18歲或以上
- 提供真實、準確及完整的個人資料
- 提供有效的香港身份證號碼作身份驗證
- 提供有效的付款方式
2.2 帳戶安全
閣下有責任:
- 妥善保管帳戶登入資料
- 對帳戶下的所有活動負責
- 如發現任何未經授權使用,應立即通知我們
3. 租賃條款
3.1 租賃期限
📌 關於「月」嘅定義
為避開 Feb(28/29 日)、31 日月份嘅差異,本服務所有「月」統一定義為 30 日。例如:
- 1 個月 = 30 日、3 個月 = 90 日、6 個月 = 180 日、12 個月 = 360 日
- 自動續期每期亦以 30 日為單位計算及扣款
本公司提供兩類租賃方案:
- 固定承諾期:1 / 2 / 3 / 6 / 12 個月(30/60/90/180/360 日),承諾期越長,月費越平
- 自動續期:無固定承諾期,每 30 日自動續租,可隨時通知終止
租期由取機當日起計。例:4 月 1 日取機、承諾 3 個月(90 日),到期日為 6 月 30 日。
3.2 取機安排
閣下須親身到葵涌門市取機:
- 地址:香港葵涌大連排道170號金龍工業中心第三座20樓F1
- 時間:週一至週日 10:30 - 18:30
- 取機時本公司職員會當場核實身份證首四位並交付設備
- 取機日選擇:下單時可於「今日起 15 日之內」揀任何一日作為取機日。租賃期由閣下揀嘅取機日計起(並非下單日)。自動續期訂單之取機日固定為下單當日。
- 下單付款後,閣下於取機日或之後任何一日都可以到門市取機;冇時限。
3.3 還機安排
閣下須於租賃期屆滿當日或之前親身到葵涌門市歸還設備,地址及時間同上。現時本公司不接受順豐或其他物流寄回。如有特殊情況請 WhatsApp 5148 7026 預約改期。
3.4 延遲還機(重要)
⚠️ 逾期自動透過 Stripe 訂閱扣費(每期 30 日)
租賃期屆滿之日起,如未歸還設備,本公司將透過已登記之 Stripe 訂閱於翌日自動扣取下一期租金 $168(每期 30 日)。扣費會循環進行,直至設備歸還為止。
- 例:到期 6 月 30 日、7 月 2 日仲未還 → 7 月 1 日 Stripe 已自動扣 $168(多一期);若 7 月 31 日仲未還 → 7 月 31 日再扣一期
- 準時歸還(到期日或之前)本公司會取消訂閱,唔會有任何額外扣費
- 按金不會再用嚟扣延期費,只會用於設備損壞、遺失或配件不全(見 4.2)
- 逾期超過 60 日而未歸還,設備將被視為遺失,按設備重置價值全額賠償
3.5 交收測試流程
取機時,本公司職員會同閣下完成以下 3 步:
- Check 盒內物件齊備(router、SIM 卡、電源、天線、說明書等)
- 客戶手機現場連線 Router Wi-Fi 測試是否能夠正常使用
- 客戶可用 TP-Link Tether App 申請 email 戶口,本公司會喺 Admin Tether App 加客戶做設備管理者,客戶之後可自行做 Wi-Fi 設定
4. 付款條款
4.1 接受的付款方式
- 信用卡(Visa、Mastercard、American Express)
- Apple Pay
- Google Pay
4.2 按金
產品收取按金(可退還,金額按產品而定)。客戶歸還設備後,本公司會喺 1-2 個工作日內進行設備檢查(damage assessment),完成後 3 個工作天內 透過 Stripe 將按金退回原付款方式。客戶會即時收到「已收到歸還設備」確認 email,按金到帳後再收一次「按金已退回」email。如設備有損壞或遺失,本公司有權從按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(詳見 折舊賠償表)。
4.6 結帳有效期
下單後須喺 30 分鐘內 完成 Stripe 付款,逾期訂單會自動取消並釋放預留嘅設備同 SIM 卡。訂單詳情頁顯示 countdown timer 同「繼續付款」按鈕方便完成付款;剩餘 < 2 分鐘會變紅色提醒。
4.3 自動續租
若閣下選擇「自動續期」方案或承諾期屆滿後,設備將自動每月續租並於閣下登記的付款方式中自動扣款。如欲終止,請至少提前 3 日透過 WhatsApp 5148 7026 通知本公司。
4.4 承諾期內不可取消
已付款並完成取機後,承諾期內不設取消或退款。承諾期完結後按月續租方可隨時終止。
4.5 取消與退款
| 取消時間 | 退款 |
|---|---|
| 確認訂單,未取機 | 不設退款(一旦付款確認即不可退) |
| 已取機 + 承諾期內 | 不設退款 |
| 已取機 + 自動續期方案 | 通知後下期停扣;已扣租金不退 |
5. 用戶責任
5.1 正確使用設備
閣下同意:
- 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設備
- 不得拆卸、改裝或維修設備
- 不得將設備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
- 妥善保管設備,避免損壞、遺失或被盜
5.2 禁止用途
閣下不得將設備用於:
- 任何違反香港法律的活動
- 發送垃圾訊息或進行網絡攻擊
- 存取、下載或分發非法內容
- 任何可能損害本公司或第三方利益的活動
5.3 設備損壞或遺失賠償
如設備出現以下情況,閣下須承擔賠償責任:
- 輕微損壞:按維修費用賠償
- 嚴重損壞或無法維修:按設備重置價值賠償
- 遺失或被盜:按設備重置價值賠償
賠償金額將從按金中扣除,不足之數將從閣下登記的付款方式中扣除。
6. 責任限制
6.1 設備故障
如設備在正常使用下發生故障,本公司將:
- 盡快提供替換設備
6.2 服務中斷
本公司不對以下情況導致的損失承擔責任:
- 電訊網絡中斷或故障
- 不可抗力事件(包括但不限於天災、政府行為、罷工等)
-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服務中斷
6.3 最高賠償限額
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本公司就任何租賃訂單的最高賠償責任,不超過該訂單的總租金金額。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間接損失、利潤損失或業務中斷承擔責任。
7. 知識產權
本網站的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文字、圖像、標誌、設計及軟件,均屬本公司或其授權人的財產,受香港及國際版權法保護。未經本公司書面許可,閣下不得複製、修改、分發或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等內容。
8. 終止條款
8.1 用戶終止
閣下可隨時要求終止帳戶。如有未完成的租賃訂單,須先完成歸還設備及結清所有費用。
8.2 本公司主動終止(按比例退款)
本公司保留於任何時間、基於任何理由(包括但不限於業務調整、設備維護、法規要求或不可抗力因素)主動終止本服務之權利。即使閣下已承諾特定租期(例如 3 個月或以上),本公司仍可於承諾期內任何一個月提前終止服務。
在此情況下,本公司將按下列安排處理:
- 以書面(電郵或 WhatsApp)通知閣下,終止日期由本公司酌情決定
- 按比例退還閣下已預付但未使用之租金(計算方法:未使用月份數 × 每月租金,不足 30 日之部分以全月計)
- 於閣下依照 5. 歸還條款將設備完好歸還後,按金將全額退還
- 本公司就此主動終止,不承擔除上述退款外之任何其他責任或賠償
8.3 違反條款之終止
如閣下違反本條款的任何規定,本公司有權:
- 暫停或終止閣下的帳戶
- 拒絕提供服務
- 有權因違反條款而取消提供服務,且毋須退還任何已支付之租金或費用
- 追究法律責任
9. 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
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並按其詮釋。雙方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。
10. 爭議解決
如就本條款或本服務產生任何爭議,雙方應首先嘗試友好協商解決。如協商未能解決爭議,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(HKIAC),按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。仲裁地點為香港,仲裁語言為中文或英文。
11. 條款修改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。任何重大修改將於生效前至少7日,透過以下方式通知閣下:
- 於本網站公布更新
- 發送電郵至閣下的登記電郵地址
修改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即表示閣下接受經修改的條款。
12. 其他條款
12.1 完整協議
本條款構成閣下與本公司之間就本服務的完整協議,取代雙方之前就同一事項的所有口頭或書面協議。
12.2 可分割性
如本條款的任何條款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,其餘條款仍然有效。
12.3 棄權
本公司未能或延遲行使本條款下的任何權利,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。